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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信件归属 红河州
信件标题 蒙自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51号关于增加各村委会脱贫攻坚工作经费的建议
内容

目前,村委会的工作经费为1万元/季度,难以支撑接下来更为复杂繁重的脱贫攻坚工作,建议市委、市政府将村委会的工作经费增加至2万元/季度,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创建时间 2020-05-7

回复信息

回复日期 2020-05-28
回复部门 蒙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回复内容

2015316日,市委根据省、州党委相关要求,印发了《关于开展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零公里工程的实施意见》(蒙发〔20158号),《意见》规定严格落实社区党组织每年5万元、行政村党组织每年4万元、村(居)民小组每年1000元工作经费和每个社区10万元的社区党组织服务群众专项工作经费。省、州对基层组织工作经费的标准及要求一直沿用至今。近年来特别是全市脱贫攻坚战启动以来,随着脱贫攻坚等工作的深入开展,基层组织工作量较之前发生较大改变,但钱往基层投、政策往基层倾斜的工作导向没有变。市委、市政府也充分认识到委会一级是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的最,具有十分重的基础性地位市则动在较为困难的情况下,大幅度提高了村组干部待村组工作经费增资问题在下一下也将逐解决

回复人 蒙自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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